关于征求《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2-04-25 00:00 ] 至 [ 2022-05-25 00:00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开启“八五”普法新征程之年。为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八五”普法,我局起草了《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24日

二、公开方式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全文登载在: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s://wlj.huangshan.gov.cn/)

三、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法规监督科(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1009室,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2.电邮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hslwfgc@163.com。

3.电话方式:251305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马凌云。

4.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四、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30日,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2022年3月1日,黄山市法宣办下发了《关于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意见的通知》。为切实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起草了《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3-4月份,我局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精神,总结我市文化旅游行业“七五”普法规划期间取得的经验,起草了《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发文征求各区县文旅体局、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意见(4月25日-5月6日)。

(三)主要内容

1.框架。分为总体要求、普法重点内容、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组织实施等七部分。指导思想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量普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山,为倾情倾力打造“五个之城”,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原则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立足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

2.重点内容。突出了普法重点内容、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等5个方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与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二是从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三是从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等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四是从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和专项依法治理上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五是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等方面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组织实施。全市文旅部门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拓宽资金来源。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开启“八五”普法新征程之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量普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山,为倾情倾力打造“五个之城”,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立足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行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行业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文旅部门党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培训或讲座。要加强部署安排,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持续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纳入各级文旅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每年安排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加强宪法文化建设,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阐释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全市文旅部门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充分利用各类文化阵地加强民法典的宣传。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创编一批民法典精神为主题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

(四)深入宣传与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聚焦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大力宣传文化和旅游行业法律法规。加强《旅游法》《文物保护法》《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不断提升行业法治观念。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知识产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重要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和我市“融杭接沪”、倾情倾力打造“五个之城”等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围绕文旅产业发展、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版物出版发行、扫黑除恶、公共文化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规章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系统遵规守纪。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机制,结合文化市场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教育。推进在文化市场监管、服务文化旅游企业的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做到教育与管理、服务与维权相结合,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意识,维护行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防止高空抛物坠物、制止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公共场所控烟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三)完善制度保障

加强“信用黄山”建设,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法律纠纷解决的途径,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探索推广“信易+”场景应用,充分发挥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让诚实守信的市民和企业享受更加便利的服务。大力选树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配合开展年度黄山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用好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阵地,用好景区游客中心、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载体广泛宣传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徽州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黄山市重大文化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设计推出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法治题材资源的挖掘整理、推介发布、创作孵化,组织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黄山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支持和鼓励法治文艺创作,发动文艺院团、文化馆(站)参与法治文艺创作,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传播力、吸引力的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市法治文艺精品库,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江淮普法行”“送戏下乡”“群众文化惠民演出”“送法下乡助春耕”“公益普法月月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挖掘徽州文化中的以和为贵、契约精神和法治思想,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将法治元素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和活动场所等,加强对徽州法律文化历史遗迹的保护,宣传徽州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加强对徽州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注重发掘、研究、保护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行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以新四军军部旧址、柯村暴动纪念馆、黄山军博园等景区、革命旧址等为基础,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广“作退一步想”调解工作法,深入推进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有针对性地开展著作权、文化安全及防范非理性追星、网络沉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和专项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鼓励行业协会利用团体标准提升行业治理水平,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法律进网络”,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深化网民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江淮净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建设清朗网络空间。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行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起草部门或法案的审查机构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布会等机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全市文旅部门在投诉举报受处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过程中,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依托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解决平台,借助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多层次、全方位了解掌握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及守法用法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对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法加强普法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登记注册、专业培训、评估考核、权益保障、日常管理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普法志愿服务运行体系。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全省、全市智慧普法平台,建立健全行业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发挥“学习强国”、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创新普法方法手段,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四)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

利用“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公共图书馆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文旅部门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将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到基层一线开展普法。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效果导向,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工作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

落实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成果成效展示,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工作突出的按规定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对全市文旅行业普法工作先进典型按规定予以褒扬激励。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2-05-26 17:40

2022年4月25日-5月25日,我单位就《黄山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工作。通过局网站公告征集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书面形式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还召开市直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座谈会。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1.市文旅局人事教育科建议,在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一)加强教育引导方面,增加“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人事法律法规”。2.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提出,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面,加入博物馆(纪念馆)作为公共文化阵地。3.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提出,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方面,个别红色旧址名称要用全称,确保规范严谨。以上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