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5-03-04 00:00 ] 至 [ 2025-03-13 23:59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和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文旅融合发展,大力拓展境内外旅游市场,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文化和旅游起草了《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奖励政策现公开征集《奖励政策》意见建议,请围绕奖励政策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要求表述具体规范,并附相关依据和理由。

一、征集意见时间

202534-2025313

二、公开方式

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全文登载在: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s://wlj.huangshan.gov.cn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101018对外交流与合作科(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360600321@qq.com

(三)电话方式:通过电话与市文化和旅游局交流合作科联系,联系电话:0559-2516884(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洪爽,夏彦

(四)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四、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国内和入境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以及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和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持续助推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和文旅产业转型提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制定本政策。

(二)依据

1.《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

2.《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文旅市场发〔2023118号)

3.《入境旅游促进计划(2024-2026)》(文旅国际发〔202446号)

4.《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彰显徽风皖韵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的意见》

5.《安徽省促进入境旅游工作实施意见》(皖文旅发〔20251号)

6.《安徽省发展入境旅游激励办法》(皖文旅秘〔2024225号)

(三)起草过程

1.学习经验做法2024年以来,先后赴张家界、景德镇、武夷山等地,学习考察当地发展全域旅游、入境旅游、文旅融合等方面经验和做法。

2.起草征求意见稿。20251月,结合黄山市工作实际和文旅市场情况,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制定了《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初步明确了实施时间、奖励原则、奖项设置等内容。

3.召开专题调度会117日、26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别牵头召集市内重点旅行社、景区等相关市场主体、各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展开座谈讨论,逐步细化完善《奖励政策》。

4.集中讨论。22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召集局重点业务科室,进行集中讨论,原则同意本政策

5.征求意见。221日,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发文征求各区县文旅体局、黄山旅游股份公司等有关单位的意见。收到意见反馈8家,其中无意见5家,有意见3家,综合研判后未采纳。

(四)主要内容

《奖励政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政策的实施时间;第二部分,明确了政策的奖励原则;第三部分,明确了具体奖项设置,共设旅游市场开拓奖、旅游企业规范发展奖、旅游城市宣传奖、入境输客协议奖等4大奖补类型共13个奖项,同时明确了13个奖项对应的奖励条件和标准;第四部分明确了政策的解释部门。

五、关于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的说明

该政策实施时间为202511—1231,为确保奖励政策尽快落地,做好奖励申报工作,涉及工作任务时间较紧急,故意见征求期限设定为10天,特此说明。

附件: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34




附件:

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文化旅游营销工作总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助推2025年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和文旅产业转型提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2511—1231

二、奖励原则

(一)同类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二)申请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须满足全年没有因重大投诉、重大舆情、重大安全事故等对黄山市造成严重影响及危害的条件。

三、奖项设置

共设旅游市场开拓奖、旅游企业规范发展奖、旅游城市宣传奖、入境输客协议奖等4大奖补类型(13个奖项)。

(一)旅游市场开拓奖

1.国内会议组织奖:外市企业或单位(在黄山市行政区划以外的企业或单位)在我市举办会议,会议期间在办会酒店消费金额达30万元(含)及以上,对组织、承接的市内企业给予奖励。具体如下:会议消费金额30万元(含)—50万元(不含),奖励1万元;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奖励3万元;100万元(含)及以上奖励5万元(注:申请该奖项的旅行社必须在黄山市市域范围内注册并纳税,且两年内无行政处罚,同时符合全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纳税达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

2.入境大型团队接待奖

对一次性组织100人以上(含)的境外旅行团(含港澳台地区)来我市,游览含黄山风景区在内的2个及以上收费景区,且在黄山市内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内旅行社,按照单团接待人数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单团接待人数100人(含)至200人(不含)的、奖励1万元,200(含)至300人(不含)的、奖励2万元,300人以上的、奖励3万元(注:该奖项不含入境研学旅游团队)

3.入境口岸贡献奖

对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地区)从屯溪国际机场口岸入境的市内旅行社,游览含黄山风景区在内的2个及以上收费景区(含)、且在黄山市内住宿2晚(含)以上的,按照年度输送人数不少于500人以上的综合排名取前5位,从低到高分别给予1-5万元奖励(注:已申请入境大型团队接待奖不纳入该奖项申报范围)。

4.入境研学旅游接待奖

对创新研发、积极在境外市场推广黄山市研学旅游产品,在黄山市内住宿2晚(含)以上的市内旅行社,且研学行程必须在我市26个省级以上研学基地中,选含黄山风景区在内的3个点(名单附后),按照年度输送人数不少于500人以上的综合排名取前3位,依人数从低到高分别给予1—5万元的奖励。

5.市外旅行社引流贡献奖。对重要城市(北京、上海、杭州、西安、厦门等城市)重点旅行社推广我市入境旅游产品,为我市入境旅游市场开发和引流做出贡献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二)旅游企业规范发展奖

6.旅行社做大做强奖

对连续正常运营两年以上,近两年(2024年、2025年)未受到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当年旅行社有效投诉量不超过5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实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季度、年度统计信息的规上旅行社,按照年度旅游业务收入排名前123名分别给予7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7.住宿企业培育奖

支持住宿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在本市依法设立并纳统的住宿业企业,新列入限额以上的住宿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但不得超过地方财税贡献。

8.文旅企业培育奖

2025年度首次入规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企业奖励5万元。

旅游城市宣传奖

9.短视频宣传专项奖

对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平台带话题“#FUN肆游黄山@“黄山文旅官方账号,发布黄山市文旅宣传短视频的企业或个人,每季度根据单个作品赞藏转评等传播量累计排名,每个平台取前10名,分别设第一名1个,奖励0.5万元;第二名3个,各奖励0.3万元;第三名6个,各奖励0.1万元。单个作品不重复享受奖励。获得奖励的作品,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可在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及官方非商业性活动中使用。

10.网络营销奖

对创新主题、注重叙事传播、转化效果好的线上文旅宣传营销活动,由举办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议评审后取前10名,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注:单个活动奖励金额不超过活动经费投入的50%

11.境外社交媒体宣传奖

对在MetaXInstagramYoutube等境外主要社交媒体平台开设账号,整合开展全市文旅宣传的市内文旅企业,全年累计涨粉量不少于5万、曝光量不少于4000万,每家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总数不超过3(注:每家奖励金额不超过宣传经费投入的50%

12.境外广告宣传奖

对在港澳台客源市场投放各类黄山旅游形象、产品广告的市内旅行社,按照广告投入的30%给予奖励,每个旅行社单个市场(国家或地区)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在日本、韩国、俄罗斯及东南亚、欧美市场等投放广告的,按照广告实际投入的40%给予奖励,每个旅行社单个国家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注:1.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境外文旅企业直接签订宣传和输客协议的,不得再申报此项奖励;2.按照投放时间、优先申报原则,总额不超过140万元)。

(四)入境输客协议奖

13.选择韩国、台湾、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重点旅行社,协商签订输客宣传合作协议,达到目标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协议内容)。

四、本政策由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164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

黄山风景区、宏村、西递、呈坎、棠樾牌坊群·鲍家花园、唐模、翡翠谷、芙蓉谷、九龙瀑、花山谜窟(日游)、太平湖、新安江山水画廊、齐云山、赛金花-归园、古城岩、牯牛降观音堂


国家、省级研学基地一览表

序号

研学基地名称

等级及评定时间

1

杨业功纪念馆

国家级:2018

(部队系统评定)

2

黄山市徽州呈坎八卦村旅游

有限公司

国家级:2018

(教育部门评定)

3

黟县徽黄西递旅游开发有限

公司(西递景区)

国家级:2017

(教育部门评定)

4

黄山风景区

国家级:2017

(住建部门评定)

5

黄山市城市展示馆

省级:2019

(教育部门评定)

6

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

省级:2024

(文旅部门评定)

7

黄山徽字号雕刻文化有限公司

省级:2024

(文旅部门评定)

8

戴震纪念馆

省级:2017

(教育部门评定)

9

花山谜窟中小学生

研学旅行基地

省级:2024

(文旅部门评定)

10

东黄山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省级:2019

(教育部门评定)

11

黄山区红军北上抗日

先遣队纪念馆

省级:2017

(教育部门评定)

12

黄山途居露营

省级:2018

(教育部门评定)

13

黄山市谢裕大茶博园

研学旅游基地

省级:2024

(文旅部门评定)

14

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省级:2017年(教育部门评定);2024年(文旅部门评定)

15

黄山市徽州唐模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

省级:2015年(文旅部门评定);2020年(教育部门评定)

16

黄山市徽州雕刻博物馆

省级:2019年(教育部门评定);2021年(文旅部门评定)

17

皖新传媒徽文化研学教育

基地1号营地

省级:2024

(文旅部门评定)

18

安徽省陶行知纪念馆

省级:2017

(教育部门评定)

19

黄山市歙县牌坊群鲍家花园

开发有限公司

省级:2020

(教育部门评定)

20

歙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徽州古城景区)

省级:2016

(文旅部门评定)

21

黄山市新安江百里大画廊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省级:2024

(文旅部门评定)

22

安徽润一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省级:2018年(教育部门评定);2024年(文旅部门评定)

23

黄山松萝茶文化博览园

省级:2019

(教育部门评定)

24

黟县徽黄京黟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宏村景区)

省级:2018

(教育部门评定)

25

西汉广德王国古都

省级:2024

(文旅部门评定)

26

祁门县祥源·祁红产业

文化博览园

省级:2018年(教育部门评定);2024年(文旅部门评定)

注:此表数据截至202411月。如有增加,及时予以更新。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5-03-14 09:30

2025年3月4日——3月13日,我单位就《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工作,通过局网站公告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市民通过信函、电邮、电话对政策的具体意见建议。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