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2〕72号)部署要求,依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传统工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07号)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3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10楼1004非物质文化遗产科(邮政编码:24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hsswljfyk@163.com。
(三)电话方式:拨打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联系电话:0559-251607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查海洁。
(四)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直接留言。
三、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部署要求,依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传统工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07号)文件要求,推动徽墨制作技艺高质量传承发展,助力传统工艺振兴,制定本方案。
(二)依据
1.《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2〕72号)
2.《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传统工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07号)
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传统工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4.《黄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试点目标;第二部分明确试点时间;第三部分明确了手工认证试点工作模式,涵盖申报主体、认证机构及对象、认证要求、认证流程、认证标识、监管体系等六个方面。
四、关于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的说明
因本次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试点时间为2025年8月至11月,整体工作任务时间紧、节奏快,为保障试点工作按期启动与推进,故意见征求期限设定为10天,特此说明。
附件: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2日
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部署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传统工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的函》(非遗函〔2024〕10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徽墨制作技艺的保护与传承,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一)探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传统工艺手工认证工作模式;
(二)推出一批手工认证的徽墨产品、品牌;
(三)培育形成价格体系合理、产品体系丰富的徽墨产品市场。
二、试点时间
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
三、工作模式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主要包括从事徽墨制作技艺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等。这些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完整的手工制墨车间,能够按照传统工艺流程手工制作徽墨产品;
2.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徽墨相关认证标准和要求;
3.长期聘用经认定的徽墨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二)认证机构及对象
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的认证机构是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采用二级认证模式:作坊认证——徽墨制作技艺手工作坊认证;产品认证——徽墨制作技艺手工产品认证。
作坊认证由认证机构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认证;产品认证由已获得认证资质的作坊负责人进行认证。
(三)认证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4853-2017《文房四宝 墨锭》对相关产品是否符合传统工艺手工产品质量要求进行认证。
1.原料要求。采用桐油烟、漆油烟、松烟等植物油烟、动物油烟及炭黑作为主要原材料,加适量的动物胶等原料及中药材等辅料,使用传统手工技艺加工制作而成,按产品的原材料分为油烟墨、松烟墨和炭黑墨。
2.工艺流程。炼烟、和胶、杵捣、成型、晾墨、锉边、洗水、填金、包装。
(四)认证流程
1.认证申请。徽墨制作技艺手工作坊由黄山市辖区内以传统工艺手工生产模式生产徽墨的个体工商户、企业自愿申请认证。
2.材料审核。认证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现场审核。认证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坊的工作环境、生产工具、工艺流程、徽墨制品等方面实地考核,核实其是否符合徽墨制作技艺手工作坊认证标准。
4.获得认证。综合材料审核与现场审核结果,由认证机构作出认证决定并颁发“徽墨制作技艺手工作坊”标牌及产品认证标识。
(五)认证标识
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标识分为手工作坊标牌和手工产品标签。手工作坊标牌由认证机构设计、制作、颁发。获得认证资格的作坊,可在其作坊、店铺、传习馆等场所悬挂认证标牌。手工产品标签由认证机构设计、制作。获得手工作坊认证资格的作坊从认证机构获取产品认证标签,由作坊负责人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认证并放置标签。
(六)监管体系
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认证标识的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伪造、冒用、转让、买卖认证标识等行为,取消其标识使用资格。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5-09-09 15:48
2025年8月25日——9月3日,我单位就《徽墨制作技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工作,通过局网站公告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市民通过信函、电邮、电话对政策的具体意见建议。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