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5月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歙县文物事务中心,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市文化馆、市美术馆、市图书馆:
现将《黄山市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5月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1日
黄山市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5月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文化惠民工程,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2021年民生工程5月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黄民生办〔2021〕8号)要求,5月份为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特制定本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6月17日,为期1个月。
二、宣传内容和重点
全面宣传2021年文化惠民工程政策,各区县各单位需深入解读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实施内容、范围、标准、程序、受益群体等,宣传文化惠民工程实施目标、进展情况、创新举措、实施效果、典型事例等,说好民生故事,展示民生成效。
(一)政策内容宣传。宣传文化惠民工程四项具体内容,突出宣传2021年新增的应急广播建设项目,包括实施意义、政策内容、实施方案、资金筹集和使用、工作目标等。
(二)实施情况宣传。重点宣传前两个季度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各地各单位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举措,资金保障、建后管养、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等创新做法、实施成效及典型经验。
(三)惠民成效宣传。宣传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来发挥的社会效益,给群众带来的惠民效益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等,增强群众对民生工程的认同感。
三、活动安排
(一)做好《一封信》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文化民生工程信息联络员作用,实行政策宣传分片区包干,深入基层一线走访群众,切实开展“面对面、进万家”宣传,印制文化惠民工程政策宣传册或明白纸,将文化惠民工程政策送到基层、送到农户和居民手中,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掌握诉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民生诉求。
(二)强化户外公益宣传。在各区县各单位公开公示栏、乡镇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宣传栏张贴文化惠民工程项目海报或一封信,在群众聚集地悬挂宣传横幅,让群众及时知晓文化惠民政策。2021年民生工程海报或一封信于5月底前全部张贴到位。
(三)组织系列报道。积极主动向《黄山日报》、市广电台报送新闻素材,宣传报道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重大意义,扩大影响面。加大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文化报、安徽日报、人民网、新华网、财政部网站、中安在线等)报道力度,报道中务必要突出“文化惠民工程”字眼及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文化惠民工程。
(四)政策咨询台集中宣传。各区县各单位在公共服务免费开放场馆、文化惠民工程演出广场等地设立政策咨询台,向群众现场发放民生工程宣传材料,面对面宣传民生工程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
(五)完善民生工程网页宣传。深入推进各级文化惠民工程专题网页更新、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省民生办《全省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开公示,继续开设 “公开公示”专栏,进一步强化文化惠民工程公开公示工作。
(六)加强网络媒体宣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各区县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不接触”宣传方式,拓宽线上新媒体宣传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投放、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优势,运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丰富文化惠民工程宣传载体,提升宣传效果。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宣传月期间安排朋友圈投放1次。
(七)开展政策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充分发挥文化部门工作特点,依托市、县两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生工程有关节目创作、编排,并结合电影下乡、文化下乡、送戏进万村等工作,通过放映民生工程宣传片、文艺演出、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效果,提高群众知晓率。
(八)加大应用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加大推广应用“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各地组织“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中,要在舞台背景上设制“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和“民生工程(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要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创新机制,分解宣传任务,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强创新。要把握本次民生工程宣传重点,充分调动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精心设计宣传计划,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自主策划和组织一些有新意、有自身特点的宣传活动,丰富报道内容,使民生工程的宣传生动活泼、贴近群众、深入人心。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求所有宣传月活动的文件、资料、照片等要整理归档,将电子版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各区县各单位于6月21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开展情况总结(纸质公章版、电子版各一份)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