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全面贯彻实施《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强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黄山市政府市长孙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听取《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政策解读和黄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汇报。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培育文化服务亮点和品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质提速,推动《条例》在黄山市全面深入实施。要突出徽文化特色,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以群众多样化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近年来,黄山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探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落脚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呈现出蓬勃发展、全面推进、富有特色的良好态势。
黄山市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中共黄山市委转发《黄山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纳入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普民带队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开展 “一法一条例”专题调研。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专题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