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黄山市“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1.制定背景
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平安黄山建设水平,市文旅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域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文旅行业掀起平安创建热潮,全力打造旅游发展优良环境。目前,全市已有西递、牌坊群鲍家花园、齐云山、翡翠谷、宏村、南屏、徽州古城等市级“平安景区”7家,县(区)级平安景区21家。希望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发挥“平安景区”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游客游得平安、游得放心、游得满意。
2.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做好A级旅游景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努力实现管理规范、秩序良好、游客满意、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
3.创建对象范围
全市A级旅游景区。
4.实施步骤
此次黄山市“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要求各地、A级旅游景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第二阶段为创建阶段,要求各申报景区认真对照平安景区创建要求和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评,自评分85分以上的方可参评市级“平安景区”;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要求所在地文旅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辖区内各景区申报证明材料,市文旅局将组织进行评审、征求意见、公示、命名及授牌。
5.重点内容
一是要求领导责任明确。市及区县文旅部门均成立专门创建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大力支持、配合所在区县景区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二是要求组织创建有力。各区县文旅部门应积极组织辖区内旅游景区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各旅游景区应积极参与申报。三是要求旅游景区治安状况良好、安全措施到位、市场秩序规范。我局将以日常检查为依据,对所有A级景区是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营者和服务人员是否依法经营、景区是否存在欺客宰客及强买强卖等现象评判,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6.“平安景区”创建过程中的创新举措
一是对接公安部门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完成7大类(景区、旅游街区、高速卡口、交通枢纽、乡村旅游点、文化场馆、新业态)822路摄像头的画面接入,持续更新系统内视频监控。二是建设黄山市旅游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将全市47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共377路视频监控信号,接入省旅游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并在年底前完成800路信号扩容。
7.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平安景区”创建。今年8月,我局印发《黄山市“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方案》,目前各区县已将本年度申报材料递交,局领导将按照创建要求统一组织评审、命名及授牌。我局将通过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及市场整治、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拓展平安建设工作面,保障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景区安全秩序检查。在小长假、黄金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安全巡查,重点督查A级景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及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督查景区规范经营情况,防范虚假宣传、诱导购物、欺客宰客现象发生。三是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围绕健康码及行程码“两码联查”、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消毒消杀等方面,检查A级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门票预约制度,加强对游客密度实时监控,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防止人员聚集等情况。
8.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514227(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