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61/202203-0004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机构: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广播电视局、黄山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 2022-03-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广新〔2022〕9号 词: “15分钟阅读圈建设”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03-21 11:42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财政局:

现将《黄山市“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此方案落实好2022年度“15分钟阅读圈”建设工作。

 

 

黄山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黄山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8日

黄山市“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任务,深化“书香安徽”及“书香黄山”全民阅读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对标省级“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黄山市“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公益普惠、覆盖全省”的原则,“十四五”期间,通过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市阅读空间,推进“15分钟阅读圈”建设。2022年度全市将建成14个城市阅读空间,具体为屯溪区建设5个、黄山区建设1个、徽州区建设1个、歙县建设3个、休宁县建设1个、黟县建设1个、祁门县建设2个。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要求。城市阅读空间基本具备“五有”:有一定规模的阅读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其中出版物、阅读、活动占地5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出版物(包括图书、报刊、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其中图书不低于5000册以上)、有一定质量的阅读活动(年度常态化阅读活动不少于12场次)、有一定效益的阅读服务(读者满意度在90%以上)、有一定流量的读者(平均每天到场读者50人以上)。

(二)项目建设方式。城市阅读空间项目建设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实施,采取新建、改扩建等多种方式进行,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创新投入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阅读空间建设运营。各区县要制定年度“15分钟阅读圈”建设计划方案,编制建设经费预算,精心组织实施。

(三)项目工作机制。各区县成立由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协作、定期调度,形成有效推进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四)项目认证考评。组织开展“15分钟阅读圈”项目认证、考核和评价,其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布。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落实奖补政策。认证后的“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根据考评结果,保证省级统一进行奖补落实到位。

三、资金筹措

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我市“15分钟阅读圈”建设的支持。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各区县是“15分钟阅读圈”建设的主体,将城市阅读空间建设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各区县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鼓励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质保量完成2022年度“15分钟阅读圈”城市阅读空间建设任务。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15分钟阅读圈”建设纳入意识形态巡视(巡查)督查事项,纳入各区县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区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财政局要进一步规范“15分钟阅读圈”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和监督管理。扶持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受补助单位若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的,取消当年资金补助获取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平台和手段,大力宣传“15分钟阅读圈”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15分钟阅读圈”建设的良好氛围。

关于印发《黄山市“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