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61/202403-0000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机构: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市广播电视局、黄山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 2024-03-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文旅秘〔2024〕33 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转发《安徽省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3-07 10:31 信息来源: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文旅体局,徽州区文物局,歙县文物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相关部署,科学推进我市各类开发区内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现将《安徽省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安徽省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安徽省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