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29号提案的答复
姚安娜委员:
您在第八届四次黄山市政协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民宿评星定级,推动民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民宿标准已经相对完备。2017年8月15日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第一个民宿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2023年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将旅游民宿划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除国家标准外,黟县2020年4月1日发布团体标准《黟县民宿管家服务规范》(T/YXMSXH 001-2020),这一标准在2022年11月26日上升为省级标准《民宿管家服务规范》(DB34/T 4330-2022),当年6月,民宿管家入选人社部公示的18项新职业。2023年11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打造独具徽风皖韵的安徽旅游民宿品牌,民宿根据条件可以申报皖美金牌民宿和皖美银牌民宿。2024年初,皖浙两省合作,引入《乡村民宿服务认证要求》(RB/T 081-2022,该标准由浙江省德清县发布,黟县是起草单位之一)作为借鉴和补充。
二是标准应用取得显著成果。黄山市历经“起步、发展、规范、集聚”四个阶段,各类民宿已发展至3200余家,占全省民宿总数40%以上,是全国首批9个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之一。按照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已创建全国甲级旅游民宿5家(全国地级市第一),丙级民宿旅游民宿20家。按照省级标准《“皖美民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已创建皖美金牌民宿91家、银牌民宿231家,6家民宿获评皖美金牌民宿20强,黟县、黄山区、徽州区获评“皖美民宿集聚区”。2024年9月,岸香民宿、魔宿厢居等一批民宿按照《乡村民宿服务认证要求》(RB/T 081-2022)标准获得钻级民宿服务认证证书。
三是标准引领带动产业升级。在各类标准引导下,民宿蓬勃发展,以“一业兴”带动“百业旺”,构筑起“民宿+”产业链生态圈融合发展。不断支持民宿拓展特色餐饮、文创商品、手工制造、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等多元化业态。推进农产品进民宿,收购、代售农户自养自种土鸡、竹笋、茶叶等土特产品,让民宿成为“茶、花、草、鱼”为代表的黄山农特产品销售的新场景、新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引导民宿加强公共区域建设,打造新型咖啡屋、书屋、茶室、露营地等休闲空间,举办非遗民俗、徽剧表演、艺术展陈、小型音乐会等文化体验活动。鼓励民宿提供差异化食宿服务,锻长补短景区服务配套,形成“景区+民宿”客流双向溢出。推进“皖美民宿集聚区”建设,依托民宿协会、数字化平台,以农特产品、住宿易耗品为切入点,打通民宿配品交易堵点,并逐步向民宿设计、人才培养、装饰装潢等全渠道拓展,构建民宿行业全产业链。
四是出台政策鼓励标杆打造。为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24年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颁布《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补齐了人大立法环节,标志着我市民宿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2024年4月30日,市两办发布《黄山市民宿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黄办〔2024〕7号),为民宿发展指明方向。2024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印发《黄山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2024〕19号)中“对搭建平台的民宿管理企业,赋能全市一定数量的民宿经营主体,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实现我市民宿产业集聚发展的,根据集聚情况分三年给予不高于2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甲级、乙级旅游民宿,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025年3月2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5年黄山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政策》“支持住宿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在本市依法设立并纳统的住宿业企业,新列入限额以上的住宿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此外,各区县也有针对民宿发展的鼓励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以民宿标准为指引,聚焦民宿的品牌化、集聚化、数字化建设,不断加强政策引导,提供要素支持,实现民宿高质量发展。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59—251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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