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铭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MY2026X023
项目名称:《黄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黄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顺利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③供应商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安徽铭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或通过电话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4月7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安徽铭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八、联系方法
采 购 人: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559-2525378
地 址:黄山市屯光大道9号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铭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金 工
电话:0559-2518625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话:15385446564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