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市民营艺术院团参与2020—2022年度全省民营艺术院团“四个十”评选的公示
按照省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2020—2022年度全省民营艺术院团“四个十”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2〕226号)要求,我局组织全市民营艺术院团积极参与申报。经材料审核后,拟推荐黄山市徽胜黄梅戏剧有限公司、休宁县徽之韵黄梅戏剧团有限公司两家院团参与全省“四个十”相关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天,从11月21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文旅局艺术科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559-2510305。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