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数据抽检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5:59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市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项目概况

黄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数据抽检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 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LHS2024-0294

项目名称:黄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数据抽检及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0万元

最高限价:28.10万元

采购需求:黄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数据抽检及审核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签订合同,本项目服务期到2026年6月底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17点00分

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交至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 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9日 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

联系方式:0559-2174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59-2324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9-232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