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中(初)级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文化、广电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文旅秘〔2025〕1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5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25〕136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分别具备皖文旅发〔2020〕138号、〔2020〕139号、〔2020〕140号和〔2020〕14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程序
2025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
(一)个人申报
1. 个人申报起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申报人请务必于2025年10月29日24:00前点击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终止申报流程。
2. 申报入口: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后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严格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 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身份证、《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继续教育、业绩、论文、年度考核(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等申报材料。其中,工作经历应当分段准确填写,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4. 2025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打码具体要求详见《隐藏个人关键敏感信息问题解答》(附件2)。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 业务自传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内容须如实反映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尤其是近年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专业特长、专业成果、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篇幅不超过3000字。
6. 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包括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字),也可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请参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政策解答口径》。
7. 申报人须提供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荣誉奖项等,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项目)应当提供立项批复、结项申请、结项证书和本人科研成果等完整材料;主持策划文博展览等材料中,应当提供其他主要参与者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
8. 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非法刊物、互联网、内刊、特刊、增刊、论文集上的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所提供的学术论文均须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采取申报人自查与评审委员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申报人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或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网站对报送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申报论文的重复率检测报告,评委会组建单位将适时进行抽查核实。申报人对重复率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重复率检测使用的论文与纸质论文、电子版论文三者须保持一致),抽查情况与本人提供的报告不一致的,以重复率较高的报告为准。论文重复率超过30%不得提交。
9.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上传《黄山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3),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中下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新文艺群体、自由职业者需提供个人社保参保凭证,未参保人员提供未参保证明。
(二)部门审核
1. 审核时间:各县(区)文旅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他有关单位网上审核并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月7日18:00。
2. 审核流程: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
县(区)属单位:各用人单位→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逐级审核。
市属单位: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逐级审核。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退回至本人。评委会组建单位初审退回后,可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审核,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退回修改意见将通过申报系统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须按要求修改,用人单位须逐项审核修改情况,待材料符合要求后重新提交并再次逐级审核。
3. 上传委托评审函:按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向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线审核完成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后,导出《委托评审函》并打印盖章上传职称申报平台,委托评审函中含本地区或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资历、继续教育、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扫描上传),具体要求请在系统中“填报说明”栏内自行查阅。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项目材料、著作、教材等不便于完整上传的业绩材料可线下报送(线下集中接收纸质材料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用人单位审核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文件要求,各部门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申报人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单位)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实行“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管理责任制,注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并逐一核实“原始版”与“打码版”材料的一致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上年度评审未通过者,此次未补充新的业绩材料,不予受理。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凡因用人单位或审核单位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予以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落实诚信承诺要求。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对存在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取消,并记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专业答辩要求。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由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的专业答辩。专业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评审环节,专业答辩成绩3年内有效(含申报当年);未参加专业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专业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任职年限要求。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中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为满4年,即2021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通过直接认定方式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其中,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五、评审收费
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执行,答辩抽签当天交纳答辩和评审费用。
六、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916人事科(注:报送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职称申报咨询电话:0559-2539937(张文烨)。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人才工作科)负责解答。
特此通知。